2023-2025年度南海所零星小微改造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供应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7浏览次数:

2023-2025年度南海所零星小微改造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供应商招标公告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决定针对施工类单项服务合同标的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20万元人民币)的零星小微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立施工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单。

一、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海所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服务期限:3年(本供应商名单组建期间,根据供应商名单各单位履约情况,招标人有权调整本供应商名单,期限届满后招标人重新组建供应商名单)

二、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南海所零星小微改造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供应商

三、 项目编号:穗科ZBDL2023088

四、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资格审査合格条件

1.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资格审查申请函》

2.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应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具有跟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4.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无不良信用记录,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次供应商名单工作,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已按照附件六的内容签署盖章的《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声明》;

7.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己按照附件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提供项目负责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8.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委派的所有工作人员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査及供应商名单确定方式

1. 资格审査工作由资格审査委员会负责,所有成员均从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

2. 拟选5家单位。若首次公告通过资格审査的单位不超过5且有3家或以上的,则全部供应商名单;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为5家以上,则按照择优评分标准择优选取供应商名单;当满足资格审查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二次公告后满足资格审查的单位数量仍不足3家的,则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供应商名单。

3. 择优评分釆用百分制计分,按申请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总得分相同的,则以获奖情况得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得分相同的情况,由资格审査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六、 投标登记资料及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1. 投标登记时,按附件一《供应商名单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一套,表中注明原件核查的,须将原件携带至投标登记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不予投标登记;

2. 资格审査文件和择优文件装订为一册,由申请人密封递交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中标供应商名单单位则需另行提供电子U盘文件一份(含PDF盖章扫描页或PDF文件加电子签章及定稿doc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封面详见附件九,目录详见附件一《供应商名单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文件按附件十提供的封面和目录格式编制;

3.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应承担资格审查文件和择优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 未在供应商公告“供应商名单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中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 供应商名单单位管理

本供应商名单的有效期为3年,考核方法如下:

1.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联络项目所有事宜,该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在合同履行期间,申请人须为该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项目负责人一旦指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送招标人审核。

2. 资格审査结果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可对供应商名单承包商办公场地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名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由承包商承担,并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3. 通过资格审査要求的供应商名单承包商,招标人将对其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工作效率、业务水平、服务态度等,并分别对每个项目服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4. 若有资格参加摇珠或邀请招标的供应商名单单位,无正当理由情况下,1次没有参加摇珠或邀请招标的,停止供应商名单三个月、罚款2000;2次没有参加摇珠或邀请招标的,停止供应商名单半年、罚款5000;如在一年内有3次不参加摇珠或邀请招标的,从供应商名单中清退,并拒绝该单位参与以后所有的供应商名单

5. 对于挂靠、岀让服务资格、通过釆用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等违法方式操纵招标结果的、项目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无故拖延工期、不能以良好的信用履行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对承包商停止供应商名单三个月或取消其供应商名单资格。

6. 入供应商名单后,承包商必须在3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合同,逾期不签的当弃标处理并从2023-2025年度南海所零星小微改造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单中清退。承包商签订合同后未按工期要求完成服务任务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并将其从2023-2025年度南海所零星小微改造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单清退。

八、 供应商名单单位委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九、 他说明

1.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到供应商名单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等单位进行核査,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招标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取消该供应商名单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格。

2. 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发布。

3. 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可以就本公告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监督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署名投诉。

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供应商名单承包商支付。供应商名单单位每家向招标代理单位领取供应商名单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00元。

十、 供应商名单单位本项目承包人选取方法

招标人对供应商名单单位采用邀请竞价、询价等方式择优选取承包人。

十一、 供应商名单投标登记及递交资料地点、时间和费用:

1.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燕侨大厦1412);

2. 公告日期: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

3.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上午09: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递交供应商名单申请文件时间:2023年8月29日14:00时至2023年8月29日14:30时

5.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下午14:30

6. 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另附:

附件一:供应商名单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择优评分标准

附件四:资格审查申请函

附件五: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附件六:供应商名单申请人声明

附件七:3年类似业绩汇总表

附件八:拟投入团队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九: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附件十:择优文件封面及目录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32475481

 期:2023年8月

报名登记表

公告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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