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市区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需求调查公告
市区原环卫作业服务合同于2023年2月28日到期,为适应“创文巩卫”新形势新要求,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市区环境卫生服务水平,促进普宁市容环卫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中心结合普宁市区环卫工作实际情况,拟准备实施普宁市市区环卫作业外包服务,该项目以新河、流石路为界分成东、西片区两个子包,项目内容包括道路保洁面528.2746万平方米、居民区和农贸市场保洁面积487.7026万平方米,公园广场保洁面积35.0358万平方米、公厕29座、垃圾压缩中转站47座(其中村管13座)、日转运垃圾约833吨。为更好的实施建设本项目,现向行业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行业市场主体为我中心推荐需求方案。
需求调查人: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663-2915153。
联系人:李先生。
收件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园39幢。
项目调查内容:本项目将分为两个子包实施,分包为:子包一(子包名称:普宁市市区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东片区))、子包二(子包名称:普宁市市区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西片区))。本次调查分别按上述两个子包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需要更详细了解本项目建设目标,可自行踏勘或咨询本公告联系人。
项目实施地点:普宁市。
复函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若涉及国家许可经营项目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许可资质。
复函要求:有意复函的市场主体在为需求调查人提供需求方案时,须同时列明需求方案的预算价格明细。
盖章要求:所有复函材料须盖公章或骑缝章。
复函限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复函,并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一式一份,同时提供一份可编制的电子文档。
复函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
需求调查人: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日期: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