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在监项目监理人员到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0浏览次数:

关于落实在监项目监理人员到岗的通知 

穗科管理【2020】13号

 各部门、分支机构、项目监理部:

      近日,有部分项目已陆续办理复工复产手续,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3号)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如有建设单位要求必须复工复产的项目,所有在监项目监理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应根据项目实际工作要求按时到岗到位,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复工复产的有关工作。 

      二、分公司经理负责指导和落实项目监理部有关复工复产管理及防疫物资供应使用,项目总监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保障复工复产条件,全力协调和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复工复产管理,保证监理服务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需要复工复产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等关键岗位人员因疫情影响(特别是重点疫区人员)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排查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或进行临时调配,分公司必须确保关键人员到岗、到位。

      四、分公司应提前做好计划,重点解决返岗人员不足和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的问题,不得因人员不能到岗的问题影响监理服务项目工作的正常推进。

      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将全力支持在监项目按照广东省住建厅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复工复产,同时,近期将对复工复产的项目进行巡查以及对建设单位进行回访,对于不执行通知要求导致监理服务项目不能及时复工复产以及影响公司信誉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