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第三方运营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5浏览次数:

普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第三方运营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普宁市教育局委托,拟对“普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第三方运营机构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GZSK-2020-JY-002

二、项目名称普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第三方运营机构项目

三、预算金额:

四、项目概况:

为解决家长们接送难、监管“空档期”等后顾之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和《揭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揭市教〔2018〕261号)、《普宁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普教发〔2019〕11号)等文件要求,拟对“普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第三方运营机构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购项目共 1 个包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六、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承诺函和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6.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

7.2018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账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账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9.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本项目基本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3.商务基本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0116日至2020121,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份(大写:人民币佰元整),售后不退,磋商主体资格不能转让。

3.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开标室

4.供应商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注意事项:

供应商报名时,应当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提供:①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并携带 U 盘拷贝电子文档(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注: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

九、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若有涉及磋商保证金的条款可忽略。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0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时间、地点:2020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开标室/评标室)。

十二、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tenderannouncement/list.aspx)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普宁市教育局

人:黄锦彬

联系电话:0663-224484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3-6180668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

    编:515399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