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信息系统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供应商: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某单位 的委托,对某单位信息系统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信息系统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WJ-GZSK-2020-01
三、采购预算:按承建方中标金额的2.5%为计算基础(约23万元)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拟成交人数量 |
1 |
某单位信息系统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包括: 1. 一室一站改建项目; 2. 通信台站建设项目; 3. 电视会议室改建项目。 |
按承建方中标金额的2.5%为计算基础(约23万元) |
1家 |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供应商(服务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通信建设监理甲级;
②具备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019年1月至报价截止之日前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2019年1月至报价截止之日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7)必须提供2016至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告;
(8)必须提供主要技术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监理员、安全员和资料员等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和2019年1月至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价供应商(服务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
8、如供应商报价低于承建方中标金额的1.5%时,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单独详细的报价明细说明文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6日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4)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月20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14:30(逾期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3楼开标室。
九、谈判时间:2020年1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3楼开标室。
十一、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有关此次谈判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人联系地址:广州花都区
采购人联系人:刘参谋
电话:020-28006900-41131
采购代理: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61371983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