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12浏览次数: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18-A054
二、项目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2、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项目占地约13333平方米。
(2)项目总投资35032.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及装修费用30074.5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3290.07万元;预备费用1668.23万元。
3、工作内容:
(1)参加相应的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方案论证专题会,从投资管理角度提出意见。
(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深入审查与分析工程量清单计量准确性完整性、材料设备选型定标定价的合理性、各项取费及计价的准确性,依据规范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
(3)每月或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派人参加工程例会。按项目实际需求,例行到施工现场及参加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施工现场例会、图纸会审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
(4)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对其程序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5)对已编制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提供咨询意见。
(6)对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报送的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审核变更预算,进行总造价影响及成本控制分析;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签证造价金额进行分析与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审核意见。
(7)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告。
(8)施工过程中间重要节点的跟踪。
(9)参与工程各项验收。参与重要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参加工程造价及项目成本控制有关的例会和专题会议。
(10)为业主方提供工程造价信息、计价规范及依据、各专业经济指标分析及经验数据、材料设备选型信息依据及建议,对材料定价、设备选购价格,如发生索赔或反索赔事件,为业主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11)根据合同及结算资料,对结算价格进行审核,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根据合同及结算资料),为业主支付施工款项提供依据。
(12)根据咨询服务的需要,按建设单位要求派员参加重要工程会议(此项服务与人员驻场中标单位不得另外计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此外,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合同备案以及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施工合同及为竣工结算备案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13)整理全过程跟踪审计档案资料一式三份。
(14)配合业主方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工作。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60.00万元(不包括绩效奖励,合同另行约定)。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公司)不能同时以总公司及分公司分别应标;
(3)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8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
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11月1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 1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8 日(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姚工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39358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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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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