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大沙街大沙北路等路段门店招牌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9浏览次数:

2019大沙街大沙北路等路段门店招牌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委托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2019大沙街大沙北路等路段门店招牌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沙街大沙北路等路段门店招牌整治。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数)。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包括拆除工程、广告牌和灯箱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等。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包括拆除工程、广告牌和灯箱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等。
最高限价:人民币1547830.73元。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大沙北路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造师资格(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与其他岗位人员不得兼任;
(7)其他人员要求: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相应上岗证或资格证;
(8)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上述施工业绩指已竣工工程(竣工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以后)。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手续。工程实施过程现场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替代。
6.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登记时间:2019 920日至 20199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到场进行投标报名登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资料(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外其余复印件需要原件核查):
1)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3)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6)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在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8)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上岗证或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9)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上述施工业绩指已竣工工程(竣工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以后)。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7. 投标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1日 9 30 分,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1日 9 30 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和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hjjl.com/)上发布,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站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 020-823802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61371998、13512773791      联系邮箱:3653634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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