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选取临高县皇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农垦区部分)勘察-设计-施工(EPC)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9浏览次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选取临高县皇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农垦区部分)勘察-设计-施工(EPC)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服务:临高县皇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农垦区部分)勘察-设计-施工(EPC)招标代理单位

三、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皇桐镇,皇桐镇农垦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含16个自然村,服务总人口约为 8386 人。主要新建污水管渠总长21.1km,接户管总长 24.2km,配套建设一体化处理站等工程。

四、工作范围:承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招标服务。本次项目总投资3464.74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的规定,参选单位自行报价(只需报下浮率),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投标单位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代理机构应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登记机构信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注册备案,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zw.hainan.gov.cn/ggzy/注册备案,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代理服务费由勘察-设计-施工(EPC)中标单位支付

七、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现向社会公开邀请,有意参选的单位递交资料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现场报名。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报名,由委托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并提交代理单位资料及报价函1份(装订成册),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团队配置、类似业绩(近两年)、信誉资料1套,每页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签章后的PDF扫描件装入U盘,用档案袋密封并盖参选单位公章。招标人会按照所递交资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招标的单位先按其投标报价取平均值,在平均值基础上进行下浮10%作为评标基准价,按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后绝对值最小的顺序由低到高推荐排名前3的投标人进入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分数最高的即为最终中标单位。

八、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89 号燕侨大厦 1307、1308 房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7678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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