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2022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Ⅳ标监理已由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党支部委员会以埔水设党支委会纪【202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黄埔区2022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Ⅳ标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228775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37260609
三、工程预算投资额:800万元。
四、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五、标段划分及项目概况与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项目概况
2.1.1 工程建设规模:全区水闸、泵站、补水闸阀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等。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3、监理范围: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负责审定维修改造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质量、进度、资金(含工程预算审核、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核、工程投资控制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修责任等进行管理等,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监理人须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造价审核人员负责审核维修改造施工预、结算。
4、监理服务期限:(1)监理合同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合同期是指委托人下达监理任务的期限。(2)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起算,至本合同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并办妥本合同工程结算(结算指政府终审部门进行的结算),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19万元。
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楼1504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发布招标公告的第二个工作日接受投标登记,从投标投标登记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投标登记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详见附件三,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楼1504房)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4.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17日09 :30时至2022年8月17日10:00时。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8月17日10:00时。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04室。(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八、 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所需的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取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网址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监理-水利”诚信综合评价分×(权重10%);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监理-水利”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综合评价分按40分计算。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需提供近6个月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有效社保证明。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水利工程,完成时间以验收鉴定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关键页及验收鉴定书(指单位或合同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287752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ps:/www.chinabidding.cn/)和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 gzsuike.com)上公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