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实验室的委托,现对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实验室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92505699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61371998/1351277379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二路7、9号,寰宇一路21号。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范围的1#楼、2#楼,竣工时间为2016年,均为一类公共建筑,两栋楼均分有主楼、裙楼,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1#楼裙楼3层,主楼12层,建筑高度为60.650m,总建筑面积为14944.5m2。2#楼裙楼3层,主楼22层,建筑高度为98.650m,总建筑面积为34656.3m2。1#楼、2#楼每层建筑高度为5m(首层)/4.5m。地下部分共2层,建筑面积为24730.86m2,结构基础采用的是桩基础(冲孔灌注桩),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1#楼主楼及裙楼的原楼面负载为 2KN/㎡,主楼首层~四层、裙楼首层~三层大部分区域(除去裙楼屋面)经结构加固达到 5KN/㎡,部分区域经结构加固达到 7~10KN/㎡,满足集中放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承重需求;十一层~天面层原负载为 2KN/㎡,经结构加 固达到 5KN/㎡、7KN/㎡(空调设备机组按 5KN/㎡、空调机房按 7KN/㎡),满足集中放置空调通风机组的承重需求。
2#楼主楼首层~四层、裙楼首层~三层及裙楼部分天面,原楼面负载为 2KN/㎡,大部分区域经结构加固达到 5KN/㎡,部分区域经结构加固达到 7~8KN/㎡,满足集中放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承重需求;二十层~二十二层局部区域原楼面负载为 2KN/㎡,经结构加固达到 7KN/㎡,满足空调机房的承重需求。天面层原负载为 2KN/㎡, 经结构加固达到 5KN/㎡、7KN/㎡(空调设备机组按 5KN/㎡、空调机 房按 7KN/㎡),满足集中放置空调通风机组的承重需求。
负一层的原楼面负载为 4KN/㎡,局部区域经结构加固达到10KN/㎡,用于建设生物样本冷库及污水处理间。
生物信息平台的首层原楼面负载为 7.2KN/㎡,经结构加固达到 15KN/㎡,满足集中放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承重需求,屋面原负载为 3KN/㎡,经结构加固达到 5KN/㎡,满足集中放置空调通风机组的承重需求。地下室局部加固,以满足集中放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生物样本冷库、空调通风机组的承重需求
2、总工期:230日历天 (含设计、施工工期);
(1)设计工期:35 日历天。具体为: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且取得房屋鉴定报告后14日历天内完成加固方案设计、方案评审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批准后10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4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施工工期:195 日历天。施工工期自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
3、工程质量标准
a.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要求;
b.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a.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项目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协助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如有需要);
2)负责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
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5)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合同总价控制在本项目中标价内)。
b.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结算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为准,如果审核后总价高于投标价,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审核价低于投标价,则按审核后的总价结算。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注:施工工作包括:拟对1#楼(科研办公)、2#楼(科研办公)及地下室进行结构加固。
c.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以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标价为合同包干价
d.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e. 本项目以中标人的施工费中标价为合同包干价,除合同有约定及施工阶段材料价格对比投标时材料价格(即《2021年12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涨落幅度超过10%可以调整外,施工费合同价即等于施工费结算价。
f.上述工作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2年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2年2月16日9时00分。
2、投标登记时间:请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8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楼1504房,请持以下资料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所要求的资料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注: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登记资料一份,对以上投标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合格要求后方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双方盖章外,均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2月16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楼1504-1506房开标室。
5、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9 时30分。
6、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与前期资料每套售价 80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注:联合体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对应的资质证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需具有以下5.1和5.2的资质要求:
5.1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5.2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6、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资格条件: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在有效期内。
6.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3技术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4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技术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
十三、费用。
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4876 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721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55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设计费或施工工程费超过上述投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设计费实行总价包干(以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标价为合同包干价);中标后,设计费中标价作为拨付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招标人对设计工程量进行调整及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3、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以中标人的施工费中标价为合同包干价,除合同有约定及施工阶段材料价格对比投标时材料价格(即《2021年12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涨落幅度超过10%可以调整外,施工费合同价即等于施工费结算价,施工费中标价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依据。
4、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即确保合同总价控制在本项目中标价内)。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5、投标方案补偿费:本项目不设投标方案补偿。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无。
[注释]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和初步设计机构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专家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单个项目(标段)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标明的中标价为基数,按上述相关文件规定下浮10%计取;评审专家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审专家费。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实验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61371998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国际生物岛星岛环北路9号标准产业园四期自编A栋。
十六、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suike.com/tenderannouncement/list.aspx)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发布文本为准。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实验室:
本公司就参加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将按政府及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做好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本声明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声明企业”只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别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① 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修改。
② 签订本协议书时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三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
|||||
|
|
|
|
年 月 日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标段号 |
/ |
|
||
投标人名称 (企业编号) |
|
被授权人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
|
||
安全员 |
|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
|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
注:联合体投标的,该表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被授权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托及盖章即可,被授权人须为主体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对应的资质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