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穗科ZBDL2021211
二、项目名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冷泉大科学装置模拟与支撑平台)科研楼-第三方材料检测服务
三、最高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73,926.00元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五、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冷泉系统大科学装置园区内(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江美路与科院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范围内占地面积约19120.64㎡(约29亩),建筑用地红线东西长约125.37m,南北长约为160.91m。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7319.90㎡,包括:三栋主体建筑(含室内外工程),其中科研综合楼、实验室为本期建设的建筑,还包括广场、建筑附属地下空间以及场地景观绿化。
2、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科研综合楼: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具体以检测清单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 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②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③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④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3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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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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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 7 月 12 日至2021年 7 月 16 日;(5个工作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房。
2、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到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为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也可将报名登记的资料打印盖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60200609@qq.com,并致电:13533611743进行确认的报名方式进行。)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款凭证。
4、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5、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8月2日14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4时30分。
6、开标时间:2021年8月2日14时30分。
7、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10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8、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广州新冠疫情影响增加邮递投标文件到投标地点的投标途径,但必须确保代理机构在截标时间之前收到投标文件,并确保投标文件包装完好无损,否则后果自负。投标文件接收地址、联系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房,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缑工,13533611743)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合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九、只有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联系事项
(一)招标单位: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资讯科技园海滨路1119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9927735258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人:缑工
联系电话:13533611743,020-61371985
电子邮箱:3602006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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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suike.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转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3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