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后勤保障基地海事执法技能培训设施改造项目(原项目入库名为广东海事局丹霞基地多功能房及路面铺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6浏览次数:

广东海事局后勤保障基地海事执法技能培训设施改造项目(原项目入库名为广东海事局丹霞基地多功能房及路面铺装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

招标公告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现对广东海事局后勤保障基地海事执法技能培训设施改造项目(原项目入库名为广东海事局丹霞基地多功能房及路面铺装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东海事局后勤保障基地海事执法技能培训设施改造项目(原项目入库名为广东海事局丹霞基地多功能房及路面铺装工程)

二、招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020-890296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32475481

  1.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仁化县

  2. 项目概况、规模 主要是拆除现有较大隐患的多功能配套设施,在原址建造一栋两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多功能用房(含室内外工程包括广场、建筑附属设施以及场地景观绿化)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800平方米,共计二层,主要功能定位是为全国海事系统新入职公务员初任培训、执法部门技能训练、工会技能竞赛、党员党性锤炼、干部职工拓展训练等活动提供后勤保障。内部装修装饰按照现代简约风格,遵循节约、大方、典雅、实用风格。外部装修要求大气,并与准军事化训练场、基地整体风格协调搭配。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内容:

    2.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建造范围内基础、结构、建筑、公建配套水电、空调通风、消防、智能化等建筑物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含园建绿化、道路及管线照明、供电、供水、排水工程等附属工程)。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现场施工服务、指导与监督等。

    2.2工程实体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原旧建筑物的拆除、垃圾清运、包场地平整、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其他: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属地相关部门对于工程管理外协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价为53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获得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报名时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交企业资格审查文件。

    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 826 0时0分至2020 9124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1. 报名及递交资审文件起始时间、地点:2020 826-202091日,上午10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

  2. 报名后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可领取招标文件并成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正式投标人方有资格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及地点:2020 9171400分,截止时间:2020 9171430分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10开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9171430分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10开标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澄清中的相关信息招标答疑和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历天前向所有正式投标人发布。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报名提交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承诺无其他在建项目。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担保 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证明资料。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人代表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投标人盖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

工程费用

1、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款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本项目前期方案设计修改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旧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施工及验收、质保的费用,固定总价包干,原则上不予调增。合同结算价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审定的金额为准。

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设计施工任务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总工期(含设计)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70日历天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修改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的设计、修改和完善须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修订。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价的百分之一收取承包人违约金,不设上限

、其他事项

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不按时支付中标服务费的按照弃标处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9029618,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www.gzsuik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标结果将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www.gzsuik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826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本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本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本公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专职安全员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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