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中核锦苑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3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中核锦苑项目施工监理 

  1.2 项目业主: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

1.3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1.5 项目代码:2019-440203-70-03-047242。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1.7 招标人: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中核锦苑项目共7栋建筑(1-6#楼、幼儿园、地下室)其中1栋地上3层幼儿园、3栋地上28层商住楼、2栋地上24层住宅楼、1栋地上23层住宅楼、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95653.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876.07㎡,地下室建筑面积26777.86㎡。其中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18.93㎡;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93.76㎡;架空空间建筑面积1017.51㎡;商业建筑面积2208.2㎡;风度书屋建筑面积207.89㎡;幼儿园建筑面积2497.43㎡;公厕建筑面积42.79㎡;配电房建筑面积340.63㎡;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2.5㎡;门卫建筑面积32.52㎡。

2.1.3 项目概算投资额: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7000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约20000万元。

2.1.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 ¥ 2750000.00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实施阶段施工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3.2 服务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4.相关人员要求

4.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 2 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2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的各类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5.禁止投标条款

5.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6.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投标报名

5.1本次招标实行现场报名和线下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报名,并于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投标。

5.2投标保证

5.2.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55000元的投标保证。 

5.2.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招标代理处进行现场报名完毕后,即可申请缴纳投标保证。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代理机构保证金账号信息如下:

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韶关第二分公司

   号:442 442 1860 1880 0063 27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韶关分行营业部

并请注明事由:“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中核锦苑项目保证金”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30个日历天。

5.3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现场报名、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7 4 日至 7 1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分至 11 30分,下午 14  30  17  00 分,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报名 (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6.2、招标文件等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资料费不退回。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方式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7.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2 份清单)。

 

7.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7.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8.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8.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2)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zbytb.com/

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suike.zbytb.com/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单位名称: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马古丘

联系人(部门):魏工

联系电话: 0751-6226375 

10.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部门):杨工  

联系电话:0751-8219991 

10.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751-8219991






























11.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  7  3 1200分至 2020  7  10 2400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20 7  4  2020  7  10 ,上午9:0017:00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韶关第二分公司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3

书面答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20 7  3  2020  7  17 ,上午12:00递交(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方式)给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4

投标保证金

到账截止时间

2020  7  26  09 30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20 7  27 日,上午9:009:30,地点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韶关第二分公司会议室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6

开标时间、地点

2020 7  27 日,上午9:30,地点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韶关第二分公司会议室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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