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10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穗科ZBDL2024088

项目名称: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人民币32.04万元

最高限价:/

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监理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预算金额

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监理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人民币32.04万元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招标项目品目: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监理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本项目招标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招标本国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投标,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招标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1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 月 01日至2024年 10 月1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方式:线上获取:1) 投标人将相关报名信息(含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 507993270@qq.com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领购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文件售价:人民币360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1 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04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工业园建华路101号

联系方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04室

联系方式:020-37260609 (18026360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小姐

电话:020-37260609 (18026360672)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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