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发布日期:2024-01-10浏览次数:

立新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穗海发改投批(2022)4号批准,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现对立新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立新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3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7万平方米,涉及立新社区建筑物33栋,840户。建设内容:粉刷楼道、修复公共楼梯、维修安装楼道照明、完善消防设施、地面铺装、三线整治等。

2.4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0.13万元

2.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企业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024115,每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楼1504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④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⑦企业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网上打印页。

注:报名时需提供上述复印件资料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对的投标单位将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本项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Home/index.html)发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然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1311400~14:20(北京时间)

5.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月311420(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1504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Home/index.html)、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Home/index.html)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Home/index.html)的发布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4296155

电话:020-6137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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