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路面年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路面年度维修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路面年度维修工程
2.1.2工程建设地点:东莞市沙田镇。
2.1.3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对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路面进行维修,项目金额约70万元。
2.2招标内容:码头内混凝土路面、联锁块路面、雨水井、防撞柱、护轮坎等零星维修。注:不承诺每次维修的工作量。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路面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服务年限约为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3最高投标限价: 70万元(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要求提交招标公告3.1款所述的企业证书原件于报名时现场核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所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人须到报名现场亲自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否则不予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17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11室。投标会时间:2020年11月17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11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dgportgroup.com/)及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gzsuik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西大坦作业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
业区集装箱码头一期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10507
联系人: 陈先生 联 系人: 陈工
电 话: 0769-88666181- 电 话: 020-37205877、13501507015
传 真: 0769-88666181- 传 真: 020-3720587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zsk2006@163.com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
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工程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省、市建筑工程相关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劳
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六、本公司保证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链接:/uploadfiles/2020/10/2020102222563134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