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2020至2021年度“拆违”和“拆迁”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4浏览次数: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2020至2021年度“拆违”和“拆迁”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拆违”及“拆迁”工作,提高拆卸工作效率,根据《关于提高镇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涉及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交易工作效率的指导意见(试行)》(云建函【2015】713号),现公开征集施工企业入库单位,各企业根据对应条件自愿申请,按规定程序选出符合资格的单位,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入库。

一、建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二、建库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建库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2020至2021年度“拆违”和“拆迁”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

四、建库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

五、使用范围: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辖区范围内单次100万元以下“拆违”及“拆迁”工程服务,直接在该企业库中通过摇珠招标方式确定相关专业单位

六、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应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建库项目入库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入库申请人已按照附表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资格审查申请函》。

4、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内(2017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至少拆卸工程业绩两项(需同时提供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配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专职安全人员1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入库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入库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被建库人禁止参与的处罚期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0、入库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入库申请人登记截止时间前3年内入库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2、入库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次建库工作,且与建库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13、入库申请人已按照附表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入库申请人声明》、《入库承诺函》。

14、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七、资格审查及按专业类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2、对于第一次公告登记单位不足3家的专业库,须进行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后登记的单位,第二次公告后仍视作已登记,不须再次登记,但须按第二次公告登记地点重新签名确认。若二次公告通过资格审查大于或等于3家,少于或等于15家,则取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单位入库;若通过资格审查大于15家,则按照择优表(附表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取15家单位入库。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建库失败,建库单位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八、入库单位的管理
1、入库单位一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在7个工作日内与江高镇人民政府签订相关合同。
2、如需实施具体拆卸项目,由相关单位通过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政府业务部门将定期对入库单位进行考评,包括工作效率、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对每个项目的施工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于一次被业主单位认定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从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暂停承接项目;对于二次被业主单位认定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从认定之日起清退出库。

九、其他说明

1、入库申请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表一《入库申请人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和附表二《申请人资格审查表》。《入库申请人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资格审查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注:申请单位登记时未能按《入库申请人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将被视作申请登记不成功)。

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封面格式见附表八,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入库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2、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建库单位有权到入库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建库单位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取消该入库申请人登记资格。

入库申请人在登记时需提供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入库单位的联系方式或单位信息发生修改的,应及时以正式书面说明通知建库单位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否则一切相关后果由入库单位承担。

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gzsuike.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建库代理机构网站发布为准。

4、本项目的建库代理服务费45000元将向入库15家单位收取。入库单位在领取入库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分摊支付建库代理服务费,若入库单位大于3家小于15家,则由最终入库的单位平均分摊代理服务费用。

十、公告发布、入库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发布时间:从2020年0925日至2020年0930日。

(二)入库登记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11室(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登记时需缴纳登记及资格资料审查文件费人民币500元的工本费,售后不退,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四)入库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同时进行,时间如下:

2020年10月09日~2020年10月14日(上午09:00时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注: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并根据建库单位要求,前往登记人员手持《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八)原件并出示“穗康码”,接受查验后方可进入。为提高通行效率,请提前在“穗康”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信息申报,生成个人“穗康码”。

由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根据国家及相关行政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引及规定,落实防控责任,有效控制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因此请申请人根据所报的专业库按公告时间及指引有序进行登记及递交审核资料,每个申请单位只准一名人员进场登记,登记结束请立即离场,不准逗留。

若出现人员密集、滞留、拥挤等情况,建库单位或建库代理机构将立即对所有登记人员进行分流措施,若发现有不听劝阻,建库单位或建库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登记资格。

建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1211894

建库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7205877 /13560219339

日期:二〇二〇年二十四

建库公告-江高镇拆迁企业库(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