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本体修缮及环境微改造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本体修缮及环境微改造项目施工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日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904421.45 |
2909462.65 |
2875659.28 |
综合得分 |
99.72 |
96.31 |
94.49 |
项目经理姓名与资质证书号 |
张小娟/粤2442013201301368 |
谭嘉辉/粤2442010201101570 |
吴俊盛/粤244200820090484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征集单位): 广州市第十中学
联系人: 吕主任
联系电话: 18922194049
监督部门: 广州市第十中学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维新横路素波巷30号
联系电话: 020-83301231
广州市第十中学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