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普侨片区建筑垃圾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5浏览次数:

普宁市普侨片区建筑垃圾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宁市普侨片区建筑垃圾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2-JY-064

项目名称:普宁市普侨片区建筑垃圾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1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建筑垃圾处置费单价最高限价(吨)

特许运营期限

1

普宁市普侨片区建筑垃圾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1

18.00/吨(不含收运费)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为8个月(240天),运营期为294个月。

招标内容:

1、项目背景: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由普宁市人民政府授权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普宁市普侨片区建筑垃圾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接受实施机构委托,现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通过综合评审,选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方。

2、项目功能定位及运作模式

聚焦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加速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力求解决普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建筑垃圾急剧增长的问题。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的原则,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立足长远,统筹推进,彻底解决普宁市建筑垃圾、余泥渣土、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问题。

1)项目处理规模

本项目要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为建筑余泥、建筑渣土、废弃物年处理量50万吨/年。 

2)项目服务区域及范围的划分

本项目普侨片区主要包括普侨镇、里湖镇、梅塘镇、大池农场、梅林镇。

3)项目运作模式

本特许经营项目拟推荐采用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建设、运营--政府收回特许经营权的运作模式,即政府仅将项目的特许经营牌照授予社会资本方(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社会资本方依据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进行项目的选址、征地、立项、投融资、建设,在一定期限内(特许经营期)进行运营向使用者收取费用,并自行承担投资、建设、经营等全部风险运作模式。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的运营进行监督、考核。

政府将对本项目按照普侨片区(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社会资本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普侨片区建筑垃圾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特许经营权,由社会资本方在普侨片区划分的范围内进行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完成后发放特许经营许可证,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经营并自负风险;期限届满后政府将无偿收回特许经营权。

  

具体需求细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为8个月(240天),运营期为29年4个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应以主要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组成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中标后投资中所占股份比例以及工作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所占股份必须达到51%及以上。 (3)参加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1.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4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3.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至 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名登记,所有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扫描无效的资料当无效证件处理);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同时因失磁而导致未能及时读取相关信息,当无效证件处理,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6.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http://gzsuike.com/tenderannouncement/list.aspx) 上发布。

6.3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和评标的评审专家密切关注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参与本项目评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普宁市赤华路192栋        

联系方式:黄先生,0663-2267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2楼))            

联系方式:陈工,0663-618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663-618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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