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9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普宁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2-00082

项目编号:GZSK-2022-JY-002

项目名称:普宁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554,4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普宁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2,554,48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

污泥处理费单价

最高限价

单位

年最高限价(元)

采购数量

3年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普宁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

人民币525.28/

含税、不含运费)

57518160.00

3

172,554,480.00

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说明:

1、如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污泥处理中心项目在服务期(3年)内提前建成,则本项目提前终止服务。

2、日均污泥处理量暂定300吨,日均污泥处理量仅为采购人按目前情况的估计量,仅供响应供应商参考,最终按双方确认的实际处理量结算。

3、污泥处理费用分别按单价和总价报价,包括且不限于处理本项目污泥相关的各类设备费、污泥收集储存处置费、环保处理费、管理费、过磅费、保险费、员工服装费、员工工资、税费、证件办理费、利润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至投标截止日期前6 个月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关声明函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普宁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普宁市污泥处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19日  2022年01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3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2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进行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园39幢

联系方式:0663-29151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普宁市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第2层

联系方式:0663-618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茹

电  话:0663-6180668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2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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