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公园绿化景观提质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7浏览次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莲花山公园绿化景观提质工程(项目编号:GZSK-2022-JY-001)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2022-JY-001

二、项目名称:莲花山公园绿化景观提质工程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工程为莲花山公园绿化景观提质工程。具体详见采购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预算金额:人民币276207.16元。

3.计划工期:10个日历天;

4.项目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6207.16元。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1.3 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6 个月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磋商邀请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2 1  7日至2022 1  14 日(上班时间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详细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所有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扫描无效的资料当无效证件处理);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同时因失磁而导致未能及时读取相关信息,当无效证件处理,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1月 19 日上午0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九、磋商时间:2022 1  19 日上午0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uike.com/tenderannouncement/list.aspx)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普宁市南平里192幢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26751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618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