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9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大埔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30 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1-23396

项目名称:大埔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1,2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埔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71,200.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其他办公设备

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

1()

详见采购文件

1,071,200.00

1,071,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埔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 1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10日至2021061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30 093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6/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大埔县人民法院

  址:湖寮镇文化路167

联系方式:0753-55381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址: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

联系方式:0753-2393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话:0753-2393949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210609



相关附件:

大埔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1060904).pdf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