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长湴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6浏览次数: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长湴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6-2021-02130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长湴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508.75万元

最高限价:508.75万元

采购品目:C0904(测绘服务)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本采购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长兴街长湴村全面改造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序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限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长湴村城中村改造基础数据调查项目

508.75

2021年8月底前完成数据调查工作,12月底前固化数据。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非实质性响应。

  1. 服务期:2021年8月底前完成数据调查工作,12月底前固化数据。

    服务期间,采购人将按招、投标文件内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而终止本项目,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底前完成数据调查工作,12月底前固化数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要求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27日至2021年62,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楼1308房

方式: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16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楼510、511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3.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6.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289号

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020-37887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楼1308房

联系方式:020-61371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20-61371980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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