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芳围微改造二期项目——三线整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草芳围微改造二期项目——三线整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穗科ZFCG2021044)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穗科ZFCG2021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草芳围微改造二期项目——三线整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元):8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完成草芳围微改造二期项目范围的三线整理,本项目包含设计和施工内容,供应商成交后应现场勘查后出具具体的施工图和工程预算,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在5月30日前完成三线下地工作。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供应商应对所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5. 为了供应商了解项目现场,供应商代表可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行承担,放弃考察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未经考察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
1、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2020年1月至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谈判。联合体谈判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谈判。
(3)谈判供应商是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谈判协议书,谈判时均需提交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订立联合体谈判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已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如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 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还需提供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加盖公章)
4)提供《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1)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期间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楼1308房)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楼511室
十、谈判时间:2021年04月26日14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楼51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2日止。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
1、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补充公告以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逸民里15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20-342911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楼1308房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613719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马先生 联系电话:020-3429111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工 联系电话:020-6137198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