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需求调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6浏览次数:

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需求调查公告

我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自2023年10月1日进入第二个运维服务期以来,各站点保持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持续发挥减排效益,为练江水质稳定达标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市练江流域共有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1座(其中占陇镇8座、麒麟镇11座、南径镇10座、大坝镇10座、梅塘镇1座、流沙南街道2座、池尾街道7座、燎原街道2座),总处理规模15500吨/日。

鉴于我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第二个服务期将于2024年9月底结束,流域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数量仍较多、处理规模小,且位置分散,各村尚未配置专业人员管理维护,为坚决打赢练江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青洋山桥国考断面持续稳定达标,要求相关镇(街)在确保污水管道畅通,污水量满足设计负荷的前提下,拟通过公开采购的形式,继续引入专业化、规范化运维单位,对流域内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区域化成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为更好的做好本项目的运维服务,现向行业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行业市场主体为我中心推荐需求方案。

需求调查人: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63-2226553。

联系人:伍先生。

收件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与建设街交叉口西北角。

项目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项目服务主要内容围绕我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设施51座,需要更详细了解本项目建设目标,可自行踏勘或咨询本公告联系人。

项目实施地点:普宁市。

复函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若涉及国家许可经营项目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许可资质。

复函要求:有意复函的市场主体在为需求调查人提供需求方案时,须同时列明需求方案的预算价格明细。

盖章要求:所有复函材料须盖公章或骑缝章。

复函限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复函,并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一式一份,同时提供一份可编制的电子文档。

复函提交方式:接收电子邮箱(gzskpn@163.com/邮寄/现场提交

 

 

 

需求调查人: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4 826

 

需求调查公告.pdf  

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需求调查的复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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