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1-00365
二、项目编号:GZSK-2021-JY-006
三、项目名称: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服务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星盈街2号2015房 | 1,168,000.00元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服务 |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服务 | 成交人必须依照谈判文件要求及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成交供应商在60天内提交《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给采购人;采购人确认报告书(送审稿)的相关内容后递交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在报告书(送审稿)通过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且资料收集完全后10日内修改完成《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给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后递交揭阳生态环境局直至取得批复意见; | 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168,000.00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沈汉场、 陈建鑫
采购人代表名单: 李景群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服务):1.634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
合同履行期限 (进度) |
成交候选人推荐名次 |
1 |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1168000.00 |
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合同期限和进度执行 |
1 |
2 |
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1172000.00 |
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合同期限和进度执行 |
2 |
3 |
江门高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1175000.00 |
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合同期限和进度执行 |
3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园39幢
联系方式:0663-29151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赵厝寮路段西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培训楼十三楼1301-1303号
联系方式:0663-618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茹
电 话:0663-6180668
十一、附件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