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打石窿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太和镇打石窿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比选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太和镇打石窿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
(四)最高限价:3164224.25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91430.43元,报价单位报价时不能调整,未按比选文件规定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五)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结合谢家庄打石窿水库周围现有道路、打通环绕水库的道路系统,对水库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整治全长约900米,包括道路硬底化及道路修复,路面沥青铺设、设置慢行人行步道及完善安全设施等。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比选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六)比选范围及内容:本次比选范围为上述工程的全部施工。详细情况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比选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2、参选人具有有效期内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参选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选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参选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参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参选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参选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参选人为中标候选人的,参选人应在比选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参选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专职安全员持有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可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uikeby@163.com线上报名,代理回复确认报名并发送电子版比选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1)比选响应文件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二)地点:线上获取,发送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suikeby@163.com。
方式:线上获取,发送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suikeby@163.com。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于现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递交。
(三)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即2026年6月2日10时00分)送达指定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楼1504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二) 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y.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7429321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比选代理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20-3726060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楼1504室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比选代理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