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二中附属学校食堂承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6浏览次数:

普宁二中附属学校食堂承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宁二中附属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楼(门牌号:普宁大道1559即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26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6-JY-002

项目名称:普宁二中附属学校食堂承包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4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624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预估用餐人数
(单位:人)

预估天数
(单位:天)

人均用餐餐费预估
(单位:元)

服务期

预估经营金额/营
业额(人民币/元)

普宁二中附属学校食堂承包服务

800

100

12

2026年3月-2026年7月(一学期)

960000.00

1000

200

12

2026年8月-2027年7月(一学年)

2400000.00

1200

200

12

2027年8月-2028年7月(一学年)

2880000.00

共计金额

6240000.00

备注:
1、本项目经营金额(营业额)为暂估价,可能会因为用餐人数和天数变动等原因而导致金额的变动,具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2、合同分三次签订,分别按上述服务期签订合同。
3、原则上寒假、暑假不需要提供用餐,但采购人有需要安排提供用餐的,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项目内容涉及的服务内容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项目无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有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提供开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若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开标日期前的月或季度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4 本项目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根据普教发〔2025〕16号、粤市监规字〔2025〕1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本省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必须至少包含食品经营管理类的餐饮服务管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1162026123,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楼(门牌号:普宁大道1559即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2693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楼(门牌号:普宁大道1559即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

五、开标时间:

20262693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楼(门牌号:普宁大道1559即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普宁二中附属学校

  址:普宁市池尾街道普宁大道南侧、凤凰山公园东北侧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663-22636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楼(门牌号:普宁大道1559即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663-618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663-6180668

 


附件-普宁二中附属学校食堂承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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