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海洋研究所管理部门搬迁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南海海洋研究所管理部门搬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穗科ZFCG2025134
服务地点:南海海洋研究所海珠园区及南沙园区
预算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85万元
服务期限: 60天
比选方式: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家供应商。
二、 项目服务内容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拟将管理部门搬迁由海珠园区搬迁至南沙园区,搬出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搬入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19号。拟搬迁的物品主要为办公家具、电器、文件资料等。
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 协助各部门对搬运的物品进行清点、整理并将其搬运至南沙园区指定的房间内,
需确保搬迁物品的完好性,不得发生遗失、损毁、混淆。
(2) 对资产财务处档案进行整理,并将其搬运至指定地点;
(3) 完成搬迁后,对海珠园区1号楼7~9楼房间内家具进行整理和处置;
(4) 在正式搬迁前,应安排至少两名人员驻场办公,协助开展搬迁前期工作,驻场工
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三、 资格审査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应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4.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6.供应商具备国家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7.供应商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 比选方式
(一)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函(附件1)。
2.供应商声明函(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其他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附件4)。
4.营业执照。
5.相关资质证明和独立性的企业信息。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递交方式:响应文件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2日14:30分前送到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每天上午09:00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632475481)。
(三)比选:拟于2025年10月22日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412室开标比选。
(四)响应文件要求
1.独立密封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及电子文档标书(刻录U盘),现场密封递交。
2.响应文件需在附件模板的基础上编排,内容可以增加,不得删减。
3.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响应文件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响应文件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五、 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比选人有权到供应商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等单位进行核査,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比选人有权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取消该供应商投标登记资格。
2.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发布。
3.评选结果将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公告,请留意。所有在该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4.采购代理报酬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报酬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5.供应商可以就本公告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比选的监督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署名投诉。
另附: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供应商声明函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比选人: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32475481
日 期: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