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和寮镇乡道Y871线公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2浏览次数:

廉江市和寮镇乡道Y871线公路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廉江市和寮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廉江市和寮镇乡道Y871线公路改造工程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GZSK-202408-004

二、项目名称:廉江市和寮镇乡道Y871线公路改造工程

三、项目预算金额:984544.00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数量

工期        

预算金额

(元)

廉江市和寮镇乡道Y871线公路改造工程

1项

自采购人开工令指定日期120日历天内完工。

984544.00

2)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六章用户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电子证照打印证件。

5、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供应商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七、磋商文件购买须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 9  3 日至2024 9  9 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到场的不需要)。(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9  13  10  00 分。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

九、磋商时间:2024 9  13    10  00 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

总机电话:0759-3480399

十一、本公告期限  202493日至 202499止。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zsuik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有任何更改,以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zsuik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廉江市和寮镇人民政府

地  址:廉江市和寮镇政府5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79098133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

   系 人:韩小姐

  联系电话:0759-3480399 

       编:524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韩小姐   联系电话:15360724441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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