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两房”建设项目红线内弱电管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1-38079
项目名称:“两房”建设项目红线内弱电管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900.9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两房”建设项目红线内弱电管井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2,900.9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两房”建设项目红线内弱电管井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2,900.97 |
172,900.97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发开工令后45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两房”建设项目红线内弱电管井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两房”建设项目红线内弱电管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具备承装类五级(含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提供网页截图);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广东省内供应商无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6/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 1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北道前街12号
联系方式:0753-219668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
联系方式:0753-2393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3-2393949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21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两房”建设项目红线内弱电管井项目招标文件(2021081303).pdf
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