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绿化增植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0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市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绿化增植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4-6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1-00985

项目编号:GZSK-2021-JY-025

项目名称:市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绿化增植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28,74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绿化增植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8,747.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市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绿化增植提升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28,747.00 1,428,747.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包括完成栽植期和绿化工程养护期,完成栽植期:60日历天内完成栽植;绿化工程养护期为3个月(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 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 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6)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谈判邀请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谈判。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时需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绿化增植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绿化增植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和身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4-6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4-6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4-6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进行注册登记。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uike.com/tenderannouncement/list.aspx)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普宁市赤华路192栋

联系方式:0663-226751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4-6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联系方式:13430324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430324958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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