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二期基坑监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普宁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二期基坑监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1-JY-010
项目名称:普宁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二期基坑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项目最高限价(元) |
合同工期(含验收合格) |
1 |
普宁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二期基坑监测 |
1 |
项 |
500000.00 |
合同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
其他: 详细见谈判文件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2)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 须提供缴纳至谈判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资质。
3.4、具有 CMA 计量认证证书(认定内容须包括:基坑和边坡监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谈判邀请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谈判。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
五、开启时间:
2021年05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报名事宜)
登记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以下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自制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扫描无效的当无效证件处理),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同时因失磁而导致未能及时读取相关信息,当无效证件处理,以上登记资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
①供应商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由相关人员审查结果作为结论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人民医院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东3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663-222220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663-6180668
E-mail: gzskpn@163.com
八、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uike.com/tenderannouncement/list.aspx)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