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流沙第二小学等五所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试点第三方运营机构社会公开遴选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教育组委托,拟对“普宁市流沙第二小学等五所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试点第三方运营机构”以社会公开遴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采购编号:GZSK-2020-JY-021
二、项目名称:普宁市流沙第二小学等五所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试点第三方运营机构。
三、预算金额:资格标,无预算
四、项目概况:
为解决家长们接送难、监管“空档期”等后顾之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和《揭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揭市教〔2018〕261号)、《普宁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普教发〔2019〕11号)等文件要求,拟对“普宁市流沙第二小学等五所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试点第三方运营机构”以社会公开遴选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购项目共 1 个包件(采购需求详见社会公开遴选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参加遴选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承诺函和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详见社会公开遴选文件第三章。
2.本项目基本技术要求:详见社会公开遴选文件第三章。
3.商务基本要求:详见社会公开遴选文件第三章。
八、社会公开遴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购买遴选文件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遴选主体资格不能转让。
3.购买遴选文件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开标室)
4.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遴选文件的注意事项:
供应商报名时,应当按照遴选公告的规定提供:①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并携带 U 盘拷贝电子文档。
注:除明确要求在购买遴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遴选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遴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
九、遴选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本项目无须缴纳遴选保证金,若有涉及遴选保证金的条款可忽略。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0年9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遴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遴选时间、地点:2020年9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开标室/评标室)。
十二、本社会公开遴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suike.com/tenderannouncement/list.aspx)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教育组
联 系 人:陈晓炜
联系电话:1382816842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3-6180668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
邮 编:51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