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邮通大厦研发楼西门8楼8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27615
项目编号:穗科ZFCG2021234
项目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00,000.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100,000.4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需求人数(人)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种苗研发中心 |
44 |
4,096,549.92 |
1-2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城维计划—城区常年节日摆花项目” |
33 |
3,072,415.50 |
1-3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城维计划—城区重要道路护栏常年挂花项目” |
10 |
931,035.00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家
3、主要功能或目标:(1)为我院种苗研发中心采购劳务服务人员约44人。
(2)为我院“城维计划—城区常年节日摆花项目”采购劳务服务人员约33人。
(3)为我院“城维计划—城区重要道路护栏常年挂花项目”采购劳务服务人员约10人。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和发生过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7.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邮通大厦研发楼西门8楼8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楼5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楼510室
1、采购项目编号:穗科ZFCG2021234;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4、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s://gzg2b.gzfinance.gov.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uike.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8号
联系方式:0206661623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13570342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水
电 话:13570342478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