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1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第二次);

2、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第二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零壹佰叁拾柒元陆角伍分,人民币(小写) ¥170137.65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完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对相关系统的维修维护;对需要更换的器件,应完成所有采购器件的安装、调试。

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手持资料直接购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下午 3:00~3:3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下午 3:00~3: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01房,1811房;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73821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0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