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2025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协议代储(食品类、卫生用品类)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3浏览次数:

普宁市2025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协议代储(食品类、卫生用品类)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ZSK-2025-JY-038
二、项目名称:普宁市2025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协议代储(食品类、卫生用品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普宁市流沙南环大道与康美大道交汇处万泰城第18-19幢(负一层、1-3层)
中标(成交)金额:合同代储物资价值总额为2444787.50元,代储物资管理费每年按合同代储物资价值总额3%计取73343.6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
范围

服务
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

标准

1

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普宁市2025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协议代储(食品类、卫生用品类)采购项目

采购人指定范围

按磋商文件执行

3年

按磋商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炎静(采购人代表)、肖海锡、陈少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序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首次报价
(人民币/元)

最终报价
(人民币/元)

磋商价格
(人民币/元)

综合得分

排名

1

普宁市泰合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482520.00

2475072.44

2475072.44

74.96

2

2

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444787.50

2444787.50

2444787.50

78.67

1

3

揭西县青锋科技有限公司

2491782.50

2482520.00

2482520.00

65.54

3

注:

1、代储物资管理费参照《广东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每年按合同代储物资价值的3%计取,最终由市财政按实核拨。协议代储按服务期限分3年支付,每一周年最后一个月结算当年协议代储服务费。

2、在因抢险救灾(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物资采购需求时,实行先调拨后结算的办法,应急供应的协议储备物资须按中标品牌型号提供,按中标价格进行结算,个别滞销产品在实际储备时如无法提供,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他产品替代,但产品的参数应优于或等于《代储物资采购清单》所要求的参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普宁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侨光村69幢C座北梯3、4楼南套        
联系方式:洪先生0663-2222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楼(门牌号:普宁大道1559即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            
联系方式:魏工0663-618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0663-618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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