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农村移动环保公厕设备项目监理服务

发布日期:2020-01-03浏览次数:

各供应商: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普宁市农村移动环保公厕设备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2020-JY-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农村移动环保公厕设备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38655.14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承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 1  3 2020  1  10 上午9:00 -11:00下午2:00- 4: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完整资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其原件备查):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4.提供2019年以来的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复印件);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资料);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五楼报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作为正式报价人,正式报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0 1  21 930(北京时间)(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 1  21 930(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政府办公大院南区

采购人联系人:于亚兵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217226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6180668

    十一、退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3-6180668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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