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华侨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普宁华侨医院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项目(项目编号:GZSK-2021-JY-03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ZSK-2021-JY-039
二、项目名称:普宁华侨医院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元/平方米) |
面积(平方米)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工期(含验收合格) |
普宁华侨医院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项目 |
抗震性鉴定 |
16.50元/平方米 |
20118.44平方米 |
331954.26 |
30个日历天 |
建筑外观鉴定(评价) |
1.80元/平方米 |
50075.62平方米 |
90136.12 |
||
项目总价最高限价 |
422090.38 |
|
2.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3.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4.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uike.com/tenderannouncement/list.aspx)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须具备法定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须至少包含以下专业、检测对象及参数:【工程实体-工程监测与测量】-【建(构)筑物(工程监测)】-【倾斜】、【工程实体-工程结构及构配件】-【混凝土结构】-【保护层厚度、层高、轴线位置、钢筋配置(间距、直径、数量)、钢筋锈蚀状况(剔凿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12月 2 日至2021年 12 月 8 日(上班时间9∶00至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登记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以下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自制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扫描无效的当无效证件处理),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同时因失磁而导致未能及时读取相关信息,当无效证件处理,以上登记资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
①供应商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由相关人员审查结果作为结论为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0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九、磋商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uike.com/tenderannouncement/list.aspx)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华侨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玉华路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618780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618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