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里湖中队改建围墙及主楼墙面翻新修补及清洗工程竞争性谈判

发布日期:2020-12-31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普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里湖中队改建围墙及主楼墙面翻新修补及清洗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01 14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81-202012-204020003-0001

项目名称:普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里湖中队改建围墙及主楼墙面翻新修补及清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7,662.80

最高限价(如有):1407662.8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普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里湖中队改建围墙及主楼墙面翻新修补及清洗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最高限价(元)

完工期(含验收合格)

1

普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里湖中队改建围墙及主楼墙面翻新修补及清洗工程

1

1407662.80元

双方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4、其他:详细内容见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 须提供缴纳至谈判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3、报价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须具有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B类),(或以上)(含临时证书)且在该企业注册,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谈判邀请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谈判。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时需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2  31 日至 2021 1 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01  14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01  14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所有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广达东路金叶园201幢

   联系方式:0663-2211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020-6137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3-61806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31日/uploadfiles/2020/12/202012311948451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