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4浏览次数:

投标邀请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20200700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0.8489万元(含税)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平台(www.plap.cn)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或禁止)军队采购供应商资格。

6.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27日至2020年85日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80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1414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806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81414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806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725日至2020年7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某单位

地址:广州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512941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806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813313204

传真:020-61371960

邮编:510507